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及验收备案指南(2023年)
主要步骤:
向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表
-> 设置MN号、地址、端口 (企业数采仪)
-> 稳定运行不少于一个月
-> 企业自主验收
-> 5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资料备案
一、联网流程
1、确定应联网排口和监测因子。请直接咨询排污许可证发放部门、辖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要求。
主要依据有: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等。
2、企业根据相关要求采购、安装、调试好在线监控系统,保证数据真实和稳定。合格产品名录:http://www.cnemc.cn/gzdt/yqjc/hgcpml/
3、调试正常后,如实填写《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参数备案表》,打印盖章,提交至辖区生态环境分局核实,后添加QQ26灵23⑧6伊5,发送经核实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参数备案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文件,下载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参数备案表2023.zip
4、根据反馈的 MN号、地址、端口进行设置,即可联网,企业环保负责人加数据值守QQ群878⑦28久2处理数据异常等工作。
5、停运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在线监控设备不得停止运行。
二、验收备案
1、验收时限:排污单位应在取得(先安装再领证)排污许可证后3个月内完成联网和验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在线监控系统验收资料进行备案,逾期视为已验收未备案(更换设备、变更排口、采样口等影响数据真实性的更改须重新验收和备案)。
2、验收主体:排污单位在线监控系统安装、联网或者改造工作完成后,应由购置建设的主要出资方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组织验收。
3、验收规范及报告要求:严格依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烟气排口参照执行)。
验收条件及内容:
4、应备案的验收资料:主要有
|___关于 XXX企业YYY在线监控系统验收资料备案的报告
|_______0、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验收报告
|_______1、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
|_______2、比对监测报告
|_______3、连续7天以上三端数据比对报告
|_______4、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参数备案表
|_______5、验收组验收意见
|_______6、相关管理制度
|_______7、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记录样本(图片)
|_______8、各监测仪器的生态环境部门认证、计量许可证书、仪器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单独子文件夹)
注:
1)三端是指:现场监测仪器(中控机)、数采仪、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上位机)
2)提交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电子版、纸质版,可自行增加其他备案材料
3)管理制度和运维记录样本
5、备案: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南七楼信息中心)、辖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各一份(企业可自留多份)
注意:以收到完整彩色扫描电子版为准,开具备案回执!
相关附件:
生态环境标准、规范查询网址: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
排污许可证公示,及行业可行技术指南,行业自行监测指南:
http://permit.mee.gov.cn/perxxgkinfo/syssb/xkgg/xkgg!lawsStandard.action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2009).pdf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pdf
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年61号文).PDF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pdf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pdf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pdf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pdf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