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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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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时间:2020-06-17 09:14:3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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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调度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6月15日,黄明忠副市长组织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分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情况。各县(市、区)分别就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报。2020年全市需完成4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80%配套管网的建设任务(其中,赤坎区、霞山区完成率要达到100%)。目前,全市只有4911个自然村完成雨污分流,2158个自然村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形势十分严峻。

会议指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乡村振兴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污染防治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已列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湛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令》(2020年第1号令)也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是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指标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对照任务清单,进一步增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必胜信心,咬紧牙关、全力攻坚,坚决夺取这场硬仗的胜利。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迎难而上,确保按期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各县(市、区)的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负总责,指定专人分管,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保障、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具体要做好四个“强化”,强化工作机制,制定方案、成立专班、倒排工期;强化工作推进,转变思路、先易后难、有效运维;强化技术和资金的支撑,统筹涉农资金、申请专项债券、发动乡贤认捐、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督查问责,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两月一约谈。同时还要落实压力传导机制,压实县、镇、村一把手的责任,以争分夺秒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办法,扎实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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