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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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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实施《核安全法》,加大监督力度,实施有效监管,着力保障西南地区核设施安全

时间:2018-11-06 17:45: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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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核工业基地,历经五十余年建设发展,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核燃料循环体系,为国防工业和核能事业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近年来,国家核安全局及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西南监督站”)开展了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安全大检查和专项行动,强化问题导向和风险管理,对核设施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指导,营运单位遵照核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许可证条件进行运行安全和建设质量管理。

今年《核安全法》的全面实施,为核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西南地区核设施继续保持安全运行,在建核设施质量受控;核设施的辐射环境管理稳步推进,周边辐射环境监测数据未出现异常情况,西南地区核与辐射安全总体上处于平稳、受控状态。


当前西南地区核与辐射安全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西南地区核安全工作重要而艰巨,但同时也面临一些安全挑战和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西南地区大多数核设施建造时间早、设计建造标准相对较低且超期限服役;历史遗留退役项目和大量放射性废物亟待处理处置,部分核设施厂址地区的自然灾害多发且分布在长江上游支流沿岸,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营运单位的核安全文化和安全意识仍需大力加强。《核安全法》已将核安全文化上升到法律层面,一些营运单位仍未摈弃“重研究生产、轻安全质量,不以为然、不会出事”的惯性思维,凸显出其核安全文化意识和安全意识的薄弱;部分营运单位对安全重要问题的分析停留在表面,事件评价不系统全面,未能深挖原因、举一反三,排查风险隐患,导致安全问题反复出现或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可以说,核安全文化薄弱和思想根源上的问题是核安全的最大危害。

核设施运行中辐射监测是保护人员和环境安全的有效手段和重要安全防线,但一些营运单位对辐射监测未给予足够重视,致使在核设施辐射监测和环境监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核设施场所辐射监测、环境和放射性流出物监测漏项,多个设施厂房共用气载流出物通道;一些核设施辐射监测数据不完整或缺少核素种类,难以判明流出物中放射性核素的浓度和总量,也给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带来不确定性等。

信息公开和公众沟通工作还有欠缺。核与辐射安全受到公众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一点风吹草动都有可能演变成突出的社会问题。《核安全法》突显了信息公开和公众沟通的重要性。推进西南地区核设施相关事项的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打破信息闭塞,去掉核的神秘化,化解“谈核色变”的心态,有利于正确引导舆论,提升公众对核事业安全发展的信心。


全面贯彻实施《核安全法》,加强核设施安全监管


针对种种安全挑战与问题,在国家核安全局指导下,西南监督站多次召开安全形势分析研讨和对策研究会议,加大了核设施监督力度,提出坚持法治思维、拓展监督深度、深挖问题根源、紧盯整改落实以及加快推进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等举措。

《核安全法》是核安全领域的根本法。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有效实施。西南监督站采用“三个一体化”的举措,有力促进了《核安全法》在西南地区全面实施,彰显其保障核设施持久安全和核事业健康发展的价值。

一是宣贯与警示一体化。组织全体监管人员掀起学法、懂法、执法的热潮,切实提升法治修为;召开全体核设施单位宣贯与交流会议,重点对法律责任和罚则进行释义,同时结合生态环保领域严肃追责的形势对宣贯对象进行警示。

二是检查与自查一体化。将《核安全法》宣贯实施情况纳入核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到哪里、法律宣贯就到哪里,督促营运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标,查找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短板,健全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是责任落实与压力传导一体化。对监督检查过程实施痕迹化管理,采用监督记录、问询笔录和事实证据等多种形式,严格监督执法,督促营运单位落实核安全责任,并将压力直接传导到营运单位的领导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切实增强遵法守法意识。

居安思危。历史性遗留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必须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方针,按照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以新带老的原则,加快推进退役治理项目,加大力度降低废物库存量,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同时,对于现实风险隐患要有底线思维和纵深防御手段。如建立多重监测手段;健全核事故应急体系,完善极端情况下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将事故影响降低至最低程度。


牢牢把握“三个转变”,切实保障核设施运行安全


西南地区核安全监管要牢牢把握“三个转变”的监管要求,即要从建设项目审评监督向保障运行安全转变,从粗放式监管向监管标准化规范化转变,从抓顶层设计向抓全面落实转变,切实采取举措守卫核安全。

大力开展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建设。核设施是技术原理复杂和安全至关重要的系统工程,核安全监管必须具备过硬“金刚钻”。西南监督站致力于打造一支新时代核安全监管铁军,注重核安全精神传承,不断增强监督执法技术手段,担负起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核安全重任。同时,加强知识管理,构建系统科学的监督制度体系,做到了涵盖所有监管对象、范围和要求,确保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促进西南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与监管能力实现现代化。

拓展监督深度,加大安全风险环节管控。基于风险指引型核安全管理,监督应紧扣核设施运行安全要素和风险点,紧盯核设施运行安全重要限制、倒换料与堆启动、意外临界安全控制、放射性废物管理、环境与流出物监测和外部灾害防范等重要环节,在做好日常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事件事故的调查,组织专家队伍深入分析安全问题及事件的根本原因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大力推动地区经验反馈工作。

深入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使之成为安全提升的内在动力。西南地区核设施营运相关单位需大力培育和发展核安全文化,将核安全文化融入生产、科研、管理的各环节,形成核安全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以提升核安全水平。西南监督站将依法大力推动核设施安全文化的建设,加强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两个零容忍”检查,“出重拳、下重手”,从高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严格依法监督、狠抓整改落实。核安全无小事,严管就是对被监管单位最大的支持。西南监督站将对核设施安全重要问题盯住抓,抓到底,及时通报久拖不决的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以及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层层传导安全责任的压力,敦促营运单位对有关责任部门及人员追责问责。必要时,约谈营运单位法人代表和班子成员,并实施行政处罚。

守护好核设施安全是全行业共同的责任和使命。当前,要以《核安全法》实施为契机,遵循“安全第一”的根本方针,依法治核、依法促核,在全行业共同努力下,切实保障核设施安全,持续提高西南地区核设施的安全水平。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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