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我市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

时间:2018-08-02 09:42:00 来源:湛江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 【字体:

为摸清我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及其在区域、流域、行业的分布状况,全面掌握污染源信息数据,自5月以来,我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按照国家、省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入户摸排调查、地理坐标定位、采集数据信息等清查具体工作,对各类污染源清查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经过近两个月有条不紊的紧张工作,至6月底各县(市、区)已初步完成了入户清查、报表填报、数据录入、审核汇总和质量核查等工作。6月30日,市污普办按时向省普查办上报了全市五类污染源数据库、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名册、清查质量核查与自查评估报告等成果材料。

7月1日起,我市及时开展了清查建库工作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7月9日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整改及迎检动员视频会议精神。全市各级污普机构和人员高度重视,认真查漏补缺、狠抓数据质量整改,在一个月内完成了4轮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主要整改措施有:1、对清查工作质量欠佳的地区重点加强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责令立即整改;2、加强复核检查,对疑似漏查对象进行补充现场调查,对漏填经纬度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补测了大量经纬度坐标;3、采用“软件+人工”结合的方式加强审核清查表指标数据正确性,集中反馈和除错,更正了大量问题数据;4、是加强普查成员部门的沟通协作,分工负责把关清查数据质量;5、继续落实保障条件,补充人员和经费。通过大力整改完善,使全市污染源清查漏查率、重复率、错误率和清查数据库指标差错率、遗漏率均大幅下降,显著提升了清查数据成果的质量。

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7月29日,我市按国家、省普查办的要求顺利完成了污染源普查清查自查整改阶段的相关工作,按时向省普查办上报了工业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和入河(海)排污口清查最终数据库。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准备,继续落实经费和充实基层普查人员队伍、做好宣传动员和技术培训、强化部门配合联动,全面落实入户普查阶段各项工作任务。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