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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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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2018]第1期 (总第1期)

时间:2018-03-15 22:55:00 来源:湛江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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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要 目

 

●3月13日,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1月31日,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推进会

●湛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简讯 


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

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8年3月13日上午,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污普办主任李心声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市水务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畜牧兽医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湛江农垦局和省渔政总队湛江支队等成员单位共52人参加了会议。

李心声局长充分肯定了各成员单位所作的前期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调查,对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结合各自职责,通力合作,确保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二是狠抓落实,把污普工作做细做实做深。污普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到“三同步”:普查进度与国家、省要同步,工业源、农业源、移动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要同步,宣传工作与普查工作同步。三是加强督查通报工作。以督查通报制度推动污普进度,进一步明确普查目标,严把时间节点,确保数据质量和如期完成任务。

会上,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市污普办副主任王海对我市普查机构的组建、人员和经费的落实、实施方案的制定等前期工作作了总结,对下阶段的清查建库、全面普查、组织技术培训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工作组、种植业源普查工作组、养殖业源普查工作组、市政排污口普查工作组及生活废气源与移动源普查工作组的组长分别介绍了各组开展污普工作的情况,并就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会后,各小组进行了分组讨论,将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分工,落实到个人,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和任务。

  

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前期工作推进会

 

2018年1月31日上午,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了湛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推进会。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海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各县(市)环保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市环保局各直属分局的分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

王海在推进会上传达了国家和省的重要普查文件要求,介绍了湛江市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情况,指出了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存在进展普遍明显滞后等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按照有关要求尽快成立和健全普查机构;二是落实普查经费,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三研究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四是组织开展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普查氛围。

会上,各单位逐一汇报了各地普查机构的组建及经费落实情况,并就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湛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简讯 

〇 2017年10月13日下午,市环保局牵头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编制有关工作,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等10个普查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〇 2017年10月31日-2018年1月19日,市环保局先后转发国家、省关于成立普查领导机构、普查工作要点和推进普查工作等文件,部署普查前期工作。

〇 2017年11月中旬始,市环保局根据黄明忠副市长的批示筹备成立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制定污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

〇 2018年1月19日,湛江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正式成立湛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黄明忠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〇 2018年1月31日上午,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海主持召开了湛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推进会,五县(市)四区及开发区环保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〇 2018年2月,根据省普查办下达我市的生活源锅炉清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环保局会同市质监局初步确定了我市生活源锅炉名录,近期将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县(市、区)污染普查机构对名录的锅炉基本信息、锅炉运行和污染治理等情况开展现场核查。

〇 2018年3月,经过多方讨论、多次修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3月6日印发《关于印发湛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办〔2018〕7号),明确了普查目标,对普查的时点、对象、范围、内容和任务等进行了详细分解,明确了有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

3月8日,报经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同意,市污普办印发《关于印发湛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湛污普办〔2018〕4号),共设6个工作组,成员50多人,全部由普查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并明确了各组的工作职责。

〇 截至3月9日,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雷州市、廉江市、吴川市、遂溪县、徐闻县和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1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均成立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机构。

〇 3月13日上午,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环保局局长、市污普办主任李心声主持会议,市污普办全体成员共52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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