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八批群众举报件22件(来电1件、来信21件),无重点件。涉及固废1件、大气6件、海洋2件、生态2件、水11件。其中赤坎区2件、麻章区2件、坡头区1件、雷州市3件、廉江市7件、吴川市4件、遂溪县2件、徐闻县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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