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湛江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及初次认定通过人员的公示
经湛江市生态环境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初次认定,现对通过人员名单(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22日到2026年4月28日止(5个工作日)。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湛江市生态环境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请务必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姓名须用正楷手写,不得用电脑打印),不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
请相关单位根据规定程序,参照附件2,完成对本单位评审及初次认定通过人员的评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受理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公示结束后,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及初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3),出具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公示情况表右上角写上附件1名单中的序号,于2026年5月8日前报送湛江市生态环境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 :郑秋萍
联系电话:0759-3381649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524022
附件1:2025年度湛江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及初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docx
附件2: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评后公示.docx
湛江市生态环境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