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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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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湛江市十大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五)广州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运营防治污染设施和在运营防治污染设施中弄虚作假案(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领域)

时间:2025-05-30 07:09:0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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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简介

  根据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异常线索,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执法人员对某造纸厂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造纸厂正在生产,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在运行,由广州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其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巡检记录表发现,2024年4月16日和23日均有该环保公司对该造纸厂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运维的记录和运维人员的签名,但是执法人员调取自动监测设备站房视频监控显示,同日均无运维人员对该造纸厂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运维巡检。该环保公司未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的规定开展在线监测系统运维工作,并伪造运维记录的行为,属于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运营防治污染设施和在运营防治污染设施中弄虚作假的情形。

  查处情况

  该环保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规定,结合该环保公司主动作出公开道歉和生态环境守法承诺,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

  案件启示

  “三个加强”筑牢监管防线。一是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实现实时监控和预警,严惩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违法行为;二是排污单位要加强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日常工作考核,促使其提高服务质量,排污单位若监管不力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行政处罚;三是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行业准则,坚持诚信服务,共同抵制恶意竞争、低价竞争,杜绝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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