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在考核中再次获评“优秀”等次,这是我市连续两年在全省考核中获此殊荣。
2023年,我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7.3%,PM2.5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5.8%;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整改完成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超额完成省下达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 另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研究编制的全国首个红树林碳汇碳普惠方法学,由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填补了我国蓝碳碳普惠核算方法学的空白;我市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工作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列入全国督察整改正面典型案例;该局大气环境科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2024年,我市加大碧水攻坚力度,精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近岸海域污染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4年1-10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35,AQI(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8.9%,较去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 同比改善,PM2.5浓度为18.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改善2.1%;全市7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优良,水质优良比例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湛江湾水质持续好转,主要污染物浓度呈不断下降趋势,春、夏两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均值95.85%,较去年同期提高0.9个百分点。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着力打造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生态湛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