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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上路执法,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罚款200元

时间:2020-08-15 11:24:4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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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达标排放百日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柴油车污染防治,减少柴油车污染排放,2020814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与湛江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展联合上路执法检查,同时分别在赤坎区和霞山区机动车遥感监测点位后方设立检查点,对路上行驶的柴油车开展监督抽查,重点抽查遥测超标车辆实行“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执法模式尾气排放超标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对车主处以200元罚款,并要求车主立即车辆进行维修从上午930分至11点,2个抽检执法点共检查车辆22台,开出罚单5张。

  交通指挥中心路检点

  交警现场开具罚单

  为有效防止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将与湛江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展高污染车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联合上路执法检查,依法在途经物流园、港口码头等柴油车流量大的重点路段设置联合检查点,对路上行驶的柴油车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抽查,严查严管排放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现场对汽车尾气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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