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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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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湛江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14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7-29 16:12:4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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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环〔2014〕324号

关于印发湛江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14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有关涉重金属企业: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及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指标考核细则的通知》(粤环〔2012〕54号)、《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14年度行动计划》(粤环〔2014〕52号)和《湛江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湛环〔2012〕5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湛江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14年度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7月25日


湛江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14年度实施方案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我市重金属污染,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粤环〔2011〕59号)、《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14年度行动计划》(粤环[2014]52号)和《湛江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湛环〔2012〕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4年底,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2007年的水平;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达标率达到100%;重点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监管与应急反应能力,不断完善综合防治体制机制,重金属污染态势总体得到遏制。

二、重点工作

根据《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14年度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

严格执行涉重金属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坚持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新建铅锌矿山、铅锌冶炼、铅蓄电池等涉重金属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行业准入条件的相关规定,重金属建设项目要将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作为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科学确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保障周边群众健康。

(二)继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继续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等相关的产业政策,坚持以调结构、促减排为手段,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有色金属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产业健康协调发展。科学制定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对重金属污染严重和限期整改仍无法落实环保措施的企业采取“关、停、转、迁”的惩罚措施。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监督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告限期淘汰的企业名单。

(三)深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综合整治力度。

深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涉重金属企业的综合整治力度。2014年要继续强化对重点行业涉重金属重点企业(11家,详见附表2)的综合整治力度,重点开展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附表3、4)和涉重金属废气排放企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涉重金属废气排放企业(湛江天恒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污染整治工作。加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广东湛化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固体废物和废水中重金属排放的污染整治工作,落实企业治污责任。涉重金属废气排放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废气治理的投入,采取有力措施,改进生产工艺,完善治理设施,减少重金属废气排放。

严格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的审核评估、验收工作。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应以重金属污染物防治为重点,积极实施中高费方案,推进源头减量替代,突出生产过程控制,全面提高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要求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1、环境监测:列入省、市重金属规划的重点防控企业(详见附表2)监督性环境监测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并编写达标情况说明;省重金属规划重点防控企业湛江市福丰环保废物综合处理利用有限公司周边环境重金属含量的监督性监测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编写达标情况说明。

2、环境监察:列入省、市重金属规划的重点防控企业,环境监察频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做好现场巡查笔录。

3、清洁生产审核:按照每两年开展一次审核的原则,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四)强化含重金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2013〕85号),优化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的产业布局,严格控制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的项目准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强化环境监管,加快推进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确保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2014年要进一步规范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电镀和铅蓄电池等重点行业的危险废物处置行为,重点排查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企业生产废渣,电镀、皮革和线路板厂污泥等含重金属固体废物的去向。积极鼓励和引导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改进生产工艺,管理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含重金属废渣、污染烟尘、污泥等废物的产生量。

(五)不断强化重金属污染监控能力建设。

按照国家、省重金属监测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区域水和大气环境中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监测和重金属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提升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测能力,地市级监测站配备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全自动测汞仪、全自动消解器,配备监测应急采样专用车、便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仪、便携式X射线荧光测定仪等(详见附表1湛江市重金属监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加大县(市、区)环境监测站点的投入力度,完善土壤与大气重金属采样和检测仪器的配备和技术队伍的建设,提升大气、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能力,推进重点重金属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提高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

(六)不断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力度,建立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台账管理制度

严格涉重金属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现场环境安全检查频次,严肃查处涉重金属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关停缺少治污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限期整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关闭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

经查,我市涉重金属工业企业2013年废水中重金属排放基本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2014年,要继续严格监管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定期对企业名单进行更新,提出减排要求,严格控制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禁止超标排放。

严格规范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安全管理,重点企业要加强职工安全防护,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督促企业实行特征污染物日监测制度,每月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并及时上报企业原料和产量的变化情况。指导重点企业逐步安装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进一步拓展全市涉重金属企业的台账建档范围,建立完善所有涉重金属产生和排放企业的重金属减排台账,切实推进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和重金属污染源环境统计数据库的规范化管理。继续加强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皮革、电镀、铅蓄电池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布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清洁生产审核等环境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十二五”重金属污染减排台账建档技术规范>的通知》(湛环函〔2012〕200号)要求,在2013年已建立重金属污染企业“一企一档”减排台账基础上,继续完善和做好涉重金属污染源动态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湛江市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管委会、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分解目标任务。对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监督管理等各项具体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企业,强化考核督查。

(二)加强科普宣传教育

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重金属污染防治有关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组织媒体宣传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把握好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从2013年起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已纳入环保责任考核内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制定有关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督促和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全面推进重金属减排工作,实现我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的目标。

(四)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报告制度

建立信息通报、预警机制。重金属排放企业每年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附表:1.湛江市重金属监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2.湛江市涉重金属企业及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3.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整治名单

4.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整治名单

附表1湛江市重金属监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年)

2014年建设目标

1

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仪器配置项目

湛江市级环境监测站

配备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全自动测汞仪、全自动消解器

2010-2014

市级监测站已完成仪器配备工作,2014年重点做好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2

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应急仪器配置项目

湛江市环境监测站

配备监测应急采样专用车、便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仪、便携式X射线荧光测定仪

2010-2014


附表2    湛江市涉重金属重点企业及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序号

企业名单

责任单位

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时限

备注

1

湛江德利化油器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已完成验收


2

湛化股份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已完成验收


3

湛江市福丰环保废物综合处理利用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2014年底重新审核。

上一轮清洁生产2014年底到期,根据每两年开展一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要求,2014年底需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4

广联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廉江市环保局

/

停产多年,不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5

廉江和寮铅锌矿厂

廉江市环保局

/

停产多年,不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6

廉江市连源矿业有限公司(原廉江市金银矿)

廉江市环保局

2014年底


7

湛江市红日稀土有限公司

遂溪县环保局

/

遂溪县环保局已责令停业,要求落实停产措施或进行污染整治,确保达标排放。

8

湛江三阳蓄电池有限公司

吴川市环保局

/

已关停,不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9

吴川市万鑫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吴川市环保局

2014年底

要求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按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10

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

开发区环保局

2014年底


11

湛江天恒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开发区环保局

2014年底

自愿性清洁生产,每两年复审一次。2014年底需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附表3     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整治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备注

1

湛江市红日稀土有限公司

稀土金属矿采选



附表4    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整治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备注

1

湛江天恒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铜冶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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