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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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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在用柴油黄标车排放治理改造工作方案的通告

时间:2017-05-15 15:58: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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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部规-2017-010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在用柴油黄标车排放治理改造工作方案的通告

 

 

为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多渠道多方式淘汰黄标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HJ451-2008及省环保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环[2016]4号)(粤环[2016]4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决定正式实施柴油黄标车排气治理改造工作,即对部分符合国家、省规定条件的在用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排气后处理系统进行技术改造,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换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且接受日后道路排放监控。本通告实施时间为2017425日至20171231日。

 

 

附件:湛江市在用柴油黄标车排放治理改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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