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公示
根据《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6〕24号),经各单位推荐和省、市初审,现就湛江市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湛江市水务局河湖管理科
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梁 基 廉江市水务局
柯 凯 赤坎区农业农村局
三、优秀河湖长推荐对象
苏 波 中共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委员会
陈星燎 中共吴川市振文镇委员会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至9月16日,公示期间,对上述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30号,电话:0759-3193329
附件:广东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wps
湛江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9月10日
编辑:张磊 校对:韩植菁 审核:李翀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