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湛江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加强对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湛江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节约用水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节约用水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水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等19个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另设办公室、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络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附件:1.湛江市节约用水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湛江市节约用水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湛江市节约用水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4年7月 22日
附件1:
湛江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人:李 立 市水务局局长
副召集人: 洪晓东 市水务局三级调研员
成 员:岑丹红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绍群 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
张雪琦 市科技局副局长
黄苗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罗卓琴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维旭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振华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徐永庆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袁志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洪晓东 市水务局三级调研员
汪国勇 市农业农村局总工程师
王 伟 市商务局副局长
韦 斌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吴 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揭育泉 市统计局副局长
叶道波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级调研员
瞿卫国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 立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副局长
叶池莲 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副行长
附件2:
湛江市节约用水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李振杰 市发展改革局四级主任科员
钟宇靖 市教育局主任
钟明慧 市科技局办事员
黄天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科长
黄 达 市司法局四级警长
麦莉莉 市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
陈洪基 市自然资源局科员
李浩榕 市生态环境局一级科员
欧求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科长
陈秋宇 市水务局副主任
陈 奋 市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郭妃海 市商务局办事员
陈 炫 市卫生健康局四级主任科员
孙梅超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长
凌春毅 市统计局科长
谢军权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邱伟蓝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级科员
周卓瑶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副科长
陈龙鹏 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科员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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