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水务局职责调整有关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06-19 17:14:49 来源:湛江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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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湛江市水务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湛机编办[2024]118号)文件精神,市水务水政监察支队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回归市水务局机关,增设1个科室。经研究,现提出“三定”规定修订意见如下:
1、增设1个科室的名称:执法监督科
2、执法监督科的有关职能:负责对水利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指导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水政监察工作;承担重大和跨县(市、区)涉水违法事件的协调查处工作;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负责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取用地下水的污水处理费等市级水利规费征收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和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26日前向我单位反映(联系电话:3194186、3193218)。
湛江市水务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