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申报2024年度用水计划的通知
各用水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湛江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规定,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建议。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包括:1、高校。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23〕149 号)要求,高校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2、年用水量达1万立方米及以上单位。根据《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计划用水管理覆盖工作的函》(节水政函〔2023〕2号)和《珠江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珠江流域计划用水管理覆盖工作的通知》(珠水节水函 〔2023〕76号)要求,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3、其他非居民用水户。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计划用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需纳入计划用水的其他非居民用水户。
我局于2023年12月25日在局网站公示《关于申报2024年度用水计划的通知》,并通过市粤海水务集团供水短信平台通知用水单位按时申报用水计划。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单位尚未提出用水计划申报,请未申报单位于1月26日前登录湛江市计划用水系统(网址:https://www.gdremote.com/35090/zjjs/#/login?redirect%20=%20%2F)申报,逾期仍未提出的,将结合各单位前三年用水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直接下达用水计划。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开区杨先生2968301;赤坎区郑小姐8208659;霞山区梁小姐2173324;麻章区李先生2733055;坡头区魏小姐3955023;市水务局郑小姐3193180。
湛江市水务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