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湛江市公安局等七家单位为“湛江市节水型单位”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节约〔2019〕11号)、《湛江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方案》和《湛江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水〔2019〕73号)的要求,湛江市公安局、湛江市司法局、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湛江市卫生健康局、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农业农村局、中共湛江市委老干局等七家单位已完成了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市水务局组织专家组对七家单位进行材料审查、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审。经专家一致评定,湛江市公安局等七家单位已达到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现拟命名湛江市公安局等七家单位为“湛江市节水型单位”。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湛江市水务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5日止
联系方式:湛江市水务局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 30 号
邮编:524000
联系人:林辉
联系电话:0759-3193187
湛江市水务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