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水务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水务局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湛江市水务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湛江市
节约用水的奖励办法(试行)

时间:2022-08-22 14:42:10 来源:湛江市水务局
【打印】 【字体:

  相关链接:《湛江市水务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湛江市节约用水的奖励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第一条 为了提高我市节水水平,提高公众节水意识,根据《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湛江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鼓励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节水器具,个人或者单位积极使用节水器具,节水效果明显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给予奖励。因生产、生活用水规模缩减或者转产等非节水因素节约用水的以及由市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第三条 节约用水奖励包括节水先进个人奖、节水型居民小区奖,节水型单位(企业)奖。

  第四条 个人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节水先进个人奖:

  (一)在生产生活中积极使用节水器具,用水量低于用水定额的先进值的;用水定额按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执行;

  (二)在再生水、雨水和海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利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获得市级及以上认可文件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湛江市非常规水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再生水(包括中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生活污水等非常规水资源进行回收,经过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

  (三)在研究、应用和推广节约用水技术、工艺、设备、器具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的专利证书或认可文件等证明材料的;

  (四)在节约用水宣传、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的;

  (五)在节约用水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贡献的,获得市级及以上认可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的。

  申报节水先进个人奖需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五条 获得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称号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因日常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或者措施取得显著效果,可以申报节水型居民小区奖。

  申报节水型居民小区奖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取得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称号的证明;

  (二)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或者措施说明。

  第六条 单位用户水量平衡测试合格并获得省级节水型单位(企业)称号的,可以申报节水型单位(企业)奖。

  申报节水型单位(企业)奖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水量平衡测试合格报告;

  (二)取得省级节水型单位(企业)称号的证明;

  (三)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或者措施说明;

  (四)单位生产、生活规模的证明材料;

  (五)水费单据。

  第七条 节约用水奖励标准:

  (一)节水先进个人奖:不高于2000元/人;

  (二)节水型居民小区奖:不高于10000元/个;

  (三)节水型单位(企业)奖:不高于20000元/个。

  具体各年度奖励金额标准,根据市财政局所安排的年度总资金核定。

  第八条 个人或者单位按照每年度节约用水奖励申报通知规定时限向市水务部门申报奖励,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重复申报无效。本办法第四条每一项可单独作为一个项目。

  第九条 市水务部门设立由政府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的节约用水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和确定年度节约用水奖励名额与标准,并根据申报主体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第十条 入选名单确定后,市水务部门按照下列程序组织评选:

  (一)现场核实:市水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入选个人或者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审核,并进行现场核实;

  (二)公示:市水务部门将申报名单在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长7个工作日;

  (三)审定: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处理完毕后,市水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公布:市水务部门将最终获奖名单在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第十一条 奖励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

  市财政局根据市水务局年度取用水户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资源费(水费)征收的额度等情况,合理确定节水奖励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划拨至市水务局账户,由市水务局发放。

  第十二条 个人或者单位弄虚作假,骗取节水奖励的,由市水务部门追回荣誉证书及奖金,并不再受理其奖励申报。个人或者单位有私采地下水等违法用水行为的,不得给予节约用水奖励。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湛江市霞山区、赤坎区、坡头区、麻章区、经济开发区,各县(市)水务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制订辖区节约用水奖励政策。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年3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