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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0 16:08: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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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湛江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湛江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湛江市公共法律服务”、“南方+湛江司法行政”及“湛江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以传播正能量、解读好政策、树立新形象为总抓手,以生动有趣、准确及时宣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重点、亮点和关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为主要工作任务,全力以赴做好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经统计,2024年度微信公众号“湛江市公共法律服务”关注量116168人,发稿量488篇,阅读量232600次,被主流新闻媒体及上级平台转载63篇;“南方+湛江司法行政”关注量13441人,发稿量100篇,阅读量33571次;“湛江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关注量128427人,发布量319篇,阅读量139154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面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线上、线下、邮件申请三大渠道,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准确回应信息需求。已开通本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入口,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2024年,湛江市司法局通过网上、信函、当面等形式收到自然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3宗,已全部依法依规办结。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优化主动公开机制,梳理细化法定公开事项;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三审三校”等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稿件中列明来源、编辑、校对、审核等要素;三是加强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日常安全巡查,按时及时对各个栏目信息进行更新,认真配合做好市政府每月、每季度部署的政府网站检查整改工作,及时清理不需要长期保留的信息。2024年度,我局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没有出现网络安全事故、网络舆情及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重点加强“湛江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优化公开栏目设计,指定专人专职负责,借助图文设计、错敏字检索等多种技术工具,着力打造既严肃又接地气的政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一是根据岗位、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导致政策解读宣传不深入、不到位;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配备不强,随着AI时代潮流到来,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频次、表现形式的要求趋向多元化、精细化,由于图片处理、视频制作等专业水平不强导致政务公开平台访问量不多,无法形成舆论的主阵地。

  (二)改进措施。一是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将政策文件化繁为简,以接地气、有温度的语言,用图标、动画、音频、视频等吸引人的传播方式,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要借助在线访谈、一分钟听法律、微访谈等形式开展领导带头解读政策,让政策解读更有权威性。二是加大培训学习,提升政务信息制作、编辑、处理等加工水平。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类数据信息处理技术,将政务公平平台打造成舆论主阵地和展示司法行政形象的主窗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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