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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法制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0-03-21 13:24:4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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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2009年,湛江市法制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规章公开情况

  2009年,我局按照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通知》(粤府〔2008〕60号)的要求,草拟并提请市政府审定出台《湛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湛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程序规定》、《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暂行办法》、《湛江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布规定》、《湛江市关于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湛江市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等六个制度和文件,并在湛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政府指定的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开,进一步推动了各项政府法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

  2009年,共收到各县(市)、区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3件,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审查批准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向省政府上报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均在湛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政府指定的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开,促进了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

  三、政府法制工作流程公开情况

  2009年,我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健全和完善了2项工作制度和1项业务工作流程,并积极建设部门网站,拟公开的内容有: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程序、申请期限等。同时,网站建成后,我局将及时转载国家出台的新法律法规和省、市出台的法规规章,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为局秘书科,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本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2009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办公条件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布渠道少。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人员少,制约信息公开工作进程。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寻求财政支持,改善办公条件,添置信息公开工作必要的电子设备,加紧建设部门网站,根本改变信息公布渠道少问题。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提供,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增加兼职信息公开人员,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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