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湛江市2021年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意见表的通知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湛府办〔2021〕18号)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了2021年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各部门自查梳理,市司法局汇总审核后,形成《予以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意见表》《予以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意见表》《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意见表》和《适时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意见表》等4份湛江市2021年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意见表,现将4份意见表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3月11日前,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湛江市司法局法规科,邮编52404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湛江市2021年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意见表”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845367241@qq.com。
附件:1.予以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意见表(共53件).xls
湛江市司法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