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司法局关于评选推荐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1-07-19 10:34:3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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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司办〔2021〕99号)的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认真评选推荐,对湛江市法律援助处、霞山区法律援助处等2个单位作为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坡头区司法局官渡司法所所长郑巧文、遂溪县司法局一级科员韩桂兰、广东海东律师事务所律师齐跃玲、广东丰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子丹等4人作为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推荐(推荐对象主要事迹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9日-23日。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湛江市司法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邮编:524044,联系电话:3770076),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提倡实名反映,以便了解核实。
附件: 1.湛江市法律援助处主要事迹.docx
湛江市司法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