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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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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局向市政府专题报告我市2017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

时间:2018-06-05 00:00:00 来源:湛江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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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责,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全力推进“平安湛江、和谐湛江”建设。近日,湛江市法制局在组织协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法制机构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开展案件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对全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有关情况专题报告市政府。市政府分管领导黄勇武副市长对此予以肯定并作出批示意见。

2017年,我市出台了《湛江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规定》和《湛江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各级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有所改善。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97宗,受理177宗。行政复议案件主要涉及山林土地确权和登记纠纷、公安行政拘留和行政强制、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农业、城乡规划等类型。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406宗,其中未经复议直接提起的诉讼300宗,经复议后起诉的106宗(复议机关单独应诉26宗,经复议后共同应诉80宗)。市政府作为被告97宗,县级政府作为被告223宗,市政府工作部门作为被告41宗,县级政府工作部门作为被告45宗。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的类型以土地确权纠纷和不动产登记纠纷为主,此外还涉及城乡规划、劳动保障、农业、水利、民政、公安、工商、质检、食药监、卫计等类型。我市各级复议机关坚持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并且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矛盾,在法治框架下妥善解决行政争议。本年度全市行政复议因调解(和解)和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而终止审理结案数比上年度增加17宗,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为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分管国土工作的副市长陈伟杰亲自出庭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69宗次。

我市目前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良好,但仍然有待进一步加强。湛江市法制局将继续结合我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供市政府决策参考,促进依法行政。(湛江市法制局 行政复议应诉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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