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公职律师执业决定书(殷海诗)
时间:2020-06-12 17:42:3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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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公职律师执业决定书
殷海诗律师:
本机关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你提交的申请公职(岗位公职)律师执业的材料。
经审核,你提交的申请符合条件,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2]80号)、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司办[2019]224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你在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执业;
颁发律师工作证书,证号:14408202061192772。
广东省司法厅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