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决定书(张周鹏)
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公司律师执业决定书
曹琳律师:
本机关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你提交的申请公司律师执业的材料。
经审核,你提交的申请符合条件,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2]79号)、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4]10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你在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公司律师执业;
二、颁发律师工作证书,证号:14401202071818127。
广东省司法厅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