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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亮码入企”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6-06-15 18:20:18 来源:湛江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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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5〕15号),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亮码入企”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6月15日起,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对企业开展现场行政检查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电子证作为身份凭证实施行政检查。国务院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和以国务院管理为主的行政执法人员除外,人民警察等特殊岗位的行政执法证件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涉企现场检查应当主动出示电子执法证及其行政检查二维码。无正当理由不出示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被检查人员可以扫描行政检查二维码,核实检查人员身份,下载检查通知,获取检查结果,并对行政检查情况进行评价。因网络、设备等技术原因,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现场亮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仅出示行政执法证实体证,并在条件具备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线上登记手续。

  三、本公告所指“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等;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行政检查时,参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四、被检查对象认为行政执法人员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可以向其所在单位或者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反映。

  五、执法投诉电话: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

联系电话

湛江市司法局

0759-3770110

赤坎区司法局

0759-8208708

霞山区司法局

0759-2173920

麻章区司法局

0759-2733275

坡头区司法局

0759-3962283

雷州市司法局

0759-8836526

廉江市司法局

0759-6616707

吴川市司法局

0759-5568256

遂溪县司法局

0759-7780203

徐闻县司法局

0759-4915616

湛江经开区司法局

0759-3628091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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