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六项机制”完善法治督察和法律监督协作机制
日前,湛江市委依法治市办与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下称《办法》),通过建立健全六项协作机制,推动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同频共振”,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湛江、法治湛江。
01 加强信息沟通 02 加强协作会商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分析涉及多部门的疑难复杂问题,探索重要法治问题事实认定、性质判定、处理尺度方面的标准,着力汇聚工作合力。 03 加强线索移送 积极运用“鲲鹏矩阵”AI大模型等人工智能和信息化手段,强化数字赋能,实现“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和法律监督平台的有效对接、数据共享,及时将各自发现的涉及法治督察范围和法律监督范围的有关线索进行移送办理,并相互反馈办理情况,着力拓宽监督渠道。 04 加强成果转换 通过加强协作,联合推动解决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以及不履行不落实检察建议等重点问题,着力提升联动质效。 05 加强联合监督 对照市委打造“六个湛江”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联合开展监督,推动整改落实,着力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06 加强同堂培训 定期互派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工作研讨、主题调研等活动,以共学促共识,着力提高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