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司法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司法局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清明将至,防火先行!请牢记这“十不准”→

时间:2024-04-01 09:28:37 来源:应急管理部
【打印】 【字体:

清明节临近

祭祀和踏青等户外活动

逐渐进入高峰期

焚香烧纸、香烛等野外用火

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我们提倡低碳、文明

绿色的祭扫方式

进入林区时必须严格遵守

森林防火规定 

森林防火“十不准”请收好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