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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坡头区在全省率先出台县级司法协理员制度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18 09:06:55 来源:湛江市司法局-坡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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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办公室、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坡头区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广东省第一个县级司法协理员制度实施方案出台。 

  自今年全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坡头区司法局为加强坡头区司法行政工作力量配置,积极开展“竞标争先”行动、展现“比学赶超”状态,高质量做好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努力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见效。5月12日,中共坡头区委办公室、坡头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坡头区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对司法协理员职责、队伍发展规划、人员聘用管理、人员待遇保障、制度实施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实施方案》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将司法协理员岗位设置实现坡头区司法行政系统全覆盖,全区目前设置30个司法协理员岗位,每个司法所配备3名司法协理员;二是规定每年度坡头区司法局根据坡头区编外人员有关考核办法开展司法协理员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司法协理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发放鼓励金等;三是将全区司法协理员的工资待遇、鼓励金等费用纳入区财政预算。

  坡头区司法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协理员作用,积极助力湛江市法治建设,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新时代湛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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