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行政执法综合信息数据元规范》地方标准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由省司法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省标准化院等单位起草的《行政执法综合信息数据元规范》(DB44/T 2402-2022)地方标准。该标准将于2023年2月2日起实施。
《行政执法综合信息数据元规范》规定了行政执法综合信息的数据元描述方法,以及法律法规数据元、事项清单数据元、执法和执法监督部门数据元、执法和监督人员数据元、执法对象数据元、执法行为综合数据元和监管投诉举报数据元,适用于广东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受委托组织和执法监督部门在信用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监督的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应用管理,以及行政职权运行信息化系统的研发。
标准实施后为我省行政执法综合数据规范采集、安全存储、高效流转、有序共享提供依据,解决长期因缺乏统一标准,导致基层行政执法数据重复录入,以及跨层级、跨领域、跨部门数据流动障碍等问题,切实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实现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统一归集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