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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司法局关于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决定

时间:2022-07-01 11:02: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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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湛江市司法局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评议、公示等选任程序,决定选任(排名不分先后):周玉涛、梁毅、李海南、劳逸、周封地、林碧冰(女)、韦志明、吴传龙、汤陈坚(女)、周立波、王颖(女)、许浩、练婷思(女)、黄悦峰、王培玉(女)、明明、赖敏(女)、吕铭东、孟庆吉、张子石、刘立创、王春苗(女)、王世超、李碧荣(女)、郑媛尹(女)、李晓丽(女)、何华、汤晓龙、邓有淼、官松美(女)、尚美华(女)、游伟文、黄玉洁(女)、刘鲁英(女)、刘澍、张补联、朱家雄、廖章雅、张鹏晖(女)、李子丹(女)、庄茂盛、许观真、梁纬华、高皇愉(女)、吴学友、蔡骄、欧大比、黄艳燕(女)、吴健强、蔡教英、王丹青(女)、杨学聪、文翔、陈林、王政、周文娟(女)、韩统谍、刘王权、周鸿恩、叶君燚、张科(女)、郑芳梅(女)、梁自立、莫斯媚(女)、蔡苑(女)、陈景思、黎晓兰(女)67人为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5年,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湛江市司法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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