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律师审批业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粤司办〔2021〕67号)精神,湛江市司法局将在部分律师审批业务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部分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将《律师审批业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
附件:1.律师审批业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2.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湛江市司法局
2021年5月6日
附件1
律师审批业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附件2
设立律师事务所住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行政机关告知:
证明事项名称:住所证明。
证明用途: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需提供住所证明,属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复印件;属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复印件。
设定证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七条第第一款第四项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四)住所证明。
证明的内容及方式:申请人提供的住所符合法律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的住所条件的规定,能够满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日常办公需求,便于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以及当事人的监督,符合保密、档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申请人本人自愿以书面方式作出承诺。
承诺的效力: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不实承诺的责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省(区、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撤销准予设所的决定。
申请人承诺:
本人自愿选择以承诺书代替证明材料,已经知晓行政机关以上告知的全部内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住所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要求,不存在虚假不实之处。
本告知承诺书上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联系方式:
行政机关地址及联系电话:
实习考核合格事项告知承诺书
行政机关告知:
证明事项名称: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
证明用途:申请专职律师执业许可、申请兼职律师执业许可、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执业、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执业核准、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许可,需要提供律师协会出具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有执业经历的不需提供,外省有执业经历的需调取执业档案;在香港、澳门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只需提供参加内地地方律协组织的不少于1个月的集中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材料)。
设定证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证明的内容及方式:申请人已经过律师协会实习考核且考核结果合格情况属实,由申请人本人自愿以书面方式作出承诺。
承诺的效力: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不实承诺的责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省(区、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
申请人承诺:
本人自愿选择以承诺书代替证明材料,已经知晓行政机关以上告知的全部内容。本人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要求,本人的实习考核合格证明属实,不存在虚假不实之处。
本告知承诺书上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行政机关地址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