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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司法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

时间:2018-07-10 03:22:18 来源:湛江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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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司法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2018年7月3日《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的公告》精神,现就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告内容事项说明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事宜以广东省司法厅2018年7月3日发布的《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的公告》为准,湛江市司法局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申请人员仔细阅读广东省司法厅公告的内容,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完成本人资格申请等事项,不需自行打印申请信息表格。
       二、现场审核
       1、请申请人本人带齐相关材料,严格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前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现场审核地址:湛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湛江市司法局大院内)。
      联系电话:0759--3770017
      办理时间:7月24日至7月2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
 
 
 
                 湛江市司法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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