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湛府〔202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1 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 (本文有删减)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当年拟完成项目(3 件)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1 件) 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市发展和改革局起草) (二)拟由市政府制定的规章(2 件) 1.广东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市自然资源局、广东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起草) 2.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起草) 二、预备项目(5 件) (一)法规项目(3 件) 1.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起草,市政府提案) 2.湛江市城市停车管理条例草案(市公安局起草) 3.湛江市港口岸线保护条例草案(市交通运输局起草) (二)规章项目(2 件) 1.湛江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起草) 2.湛江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市气象局起草) 三、调研论证项目(2 件) (一)法规项目(1 件) 湛江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 (二)规章项目(1 件) 湛江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市公安局承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参与) 备注: 1.预备项目条件成熟的,市司法局可以根据出台项目的完成进度适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和打包修改,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有关部署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