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说明
湛江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公告要求,现就通过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告内容事项说明
湛江市通过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以省司法厅2015年7月7日发布的《关于通过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为准,湛江市司法局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申请人员仔细阅读广东省司法厅《公告》内容,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应于2015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完成本人资格申请等事项。
二、现场审核
1、请申请人本人带齐相关材料,严格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及我办规定的地点前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湛江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地址:湛江市司法局办公大楼八楼(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
联系电话:3770015、3770017。
办理时间:7月21日至7月23日
上午09:00—11:00;
下午14:30—17:00。
湛江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