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湛江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025年度评查结果和变更事项的通知(湛人社函〔2026〕3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市有关单位,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16〕123号)《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09〕1号)和《关于报送湛江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025年度评查材料的通知》(湛人社函〔2026〕1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市直有关培训机构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评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船业培训定点机构年度评查和变更事项
同意湛江市仁邦职业培训学校等11家培训机构通过2025年度市直民办培训机构评查和变更事项,湛江市技师学院等2家培训机构通过2025年度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评查,湛江市仁邦职业培训学校通过2025年度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评查(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关于相关职业培训机构相关事项许可情况
(一)同意湛江市湛才职业培训学校增设培训工种: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初、中、高级);
(二)同意湛江市质安职业培训学校地址由“湛江市赤坎区椹川大道北13号”变更为“湛江市开发区乐山大道60号恒逸国际会议中心10层”;
(三)同意湛江市协成职业培训中心地址由“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24号剑麻大厦2楼和8楼”变更为“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24号剑麻大厦2楼和3楼”;
(四)同意湛江市兴达职业培训学校地址由“湛江市赤坎区劳动路3号”变更为“湛江市赤坎区劳动路16号”;
(五)撤销湛江市三和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工种:美发师(初、中级);
同意上述五家培训机构章程相应事项变更。
三、关于不通过年度评查的学校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16〕123号)规定,本次考核评估得分未达85分以上不合格的1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湛江市为树职业培训学校,即日起暂停招收培训学员和举办新的培训活动,不得报考和进行办学许可证换证、民政年检等工作。限期半年内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开展办学活动;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四、关于取消办学资格的市直民办培训机构情况
对于未参加2024年度评查且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2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湛江市新起点职业培训学校和湛江市社稷职业培训学校以及连续三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民政年度工作报告存在不接受监督检查情况的1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湛江市申美职业培训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3),取消其办学许可资格,要全面停止招收新生和举办培训活动,不得进行办学许可证换证、民政年检等工作。请上述3间民办培训机构尽快到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湛江市民政提交学校注销申请,按程序办理学校注销手续。
五、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培训机构需在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向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诉,逾期无效。
附件:1.同意通过湛江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025年度评查和变更事项名单
2.未通过湛江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5年度评查的市直民办培训机构名单
3.取消办学资格的市直民办培训机构名单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同意通过湛江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025年度评查和变更事项名单
备注: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附件2
未通过湛江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5年度评查的市直民办培训机构名单
附件3
取消办学资格的市直民办培训机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