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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编制说明

时间:2023-03-01 17:33:52 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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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编制了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明确在执法过程中可以从轻、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和适用情形。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办〔2021〕26号)、《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送审稿)》包括从轻处罚、免处罚清单2种类型。其中,从轻处罚清单9项,免处罚清单15项,清单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适用情形、从轻处罚(免处罚)依据、裁量幅度、配套监管措施。免处罚清单适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版)》自由裁量原则和标准,结合我市人社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四、文件实施日期

文件的施行日期是2023年3月1日,载明有效期为3年。


原文:关于印发湛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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