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湛江市“南粤家政”产业园运营单位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超市、产业园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9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南粤家政”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65号)文件精神,为推动“南粤家政”促进就业工作,发挥“南粤家政”产业园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发布关于遴选湛江市“南粤家政”产业园运营单位的通知,遴选遵循“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的原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南粤家政”产业园运营。
(二)项目内容:本次遴选作为运营单位签订“南粤家政”产业园运营管理合同、开展“南粤家政”产业园相关业务的依据。
二、项目服务期限
本次遴选的合同期限为两年。
三、遴选人
受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湛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公开遴选。
四、遴选资格及要求
遴选人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申报单位资质等,按照“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组织遴选,并根据遴选结果确定运营单位。
(一)运营商须为具有家政服务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二)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相关费用
(一)场地管理费:运营单位需直接向场地提供者(机电学校)缴交协助管理费10万元/年。
(二)人员工资:运营单位需要直接向机电学校支付运营期内2名保安和2名保洁的所有工资福利费用。
(三)水电费:运营期内产生的垃圾费、水电费等,运营单位每月根据实际产生费用直接向场地提供者(机电学校)进行缴纳。
(四)其他:本项目无运营经费,运营单位应认真保管维护好产业园固定资产,可无偿使用场地内的设备,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或维修完好。除免费完成遴选要求的运营任务目标外,可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开展有偿服务。
六、产业园定位
(一)发展定位
着眼引领提升家政产业发展,建设集“产业孵化+技术研发+评价认定+品牌培育+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家政服务综合体,打造区域家政集群孵化中心。
(二)服务定位
1.产业孵化。搭建家政企业孵化与发展平台,协助制定成长发展计划,支持相关院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等建立产业发展联盟,打通家政行业产业发展链条,促进家政企业集聚发展。
2.技术研发。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和家政龙头企业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研发,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经验,推动建立区域家政服务发展标准。
3.评价认定。提供评价考核场地和设施设备,受委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工作,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培训课程、培训标准和考核规范。
4.品牌培育。建立入驻企业、项目审评机制,筛选一批诚信可靠的家政服务企业和机构进驻,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实名管理和跟踪评价机制,创建家政服务放心品牌。
5.公共服务。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负责产业园的运营管理和基础服务。搭建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商事代理、融资对接、补贴申领、就业服务、创业指导等服务。
七、运营单位需完成的绩效要求
运营单位负责产业园的日常运营管理,以专业化方式促进入驻孵化企业与产业园共同发展。主要绩效要求如下:
(一)完成绩效目标:年培训任务不低于1000人次;管理已经入驻及孵化的家政企业和上下游关联企业(包括线上线下);定期举办品牌展示、资源对接和交流推介活动、经验分享活动等不少于10场。以上数据运营过程均需提供实名制名单。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服务制度、服务清单、服务流程、服务标准,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健全产业园的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
(三)定期报告运营情况及相关数据:培训及带动就业台账等运营情况每月向遴选人报告。
(四)负责产业园的安全运作:负责维持产业园公共秩序,维护产业园各项设施设备,确保产业园安全有效运作。
(五)负责做好绩效评估工作:配合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情况,配合开展自查自纠、审计等工作。
八、遴选要素说明(请据此准备申请材料)
(一)资格材料: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主体);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说明(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申请函;廉洁承诺书;承诺函。
(二)企业情况简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情况简介、企业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制度、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能力或培训经历的从业人员、场地安排等。
(三)产业园运营管理实施方案:针对湛江市“南粤家政”产业园运营管理的实施工作方案(加盖公章),要求:针对湛江市“南粤家政”产业园运营管理的运营单位任务内容和产业园运营要求编写,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园运营的人员配备计划及配备相关职业资格能力的从业人员计划等。
(四)突发应急预案:产业园日常安全管理、应急(突发)事件及矛盾纠纷处理预案。
(五)项目经验材料:有建设运营“南粤家政”载体及有开展家政类社区活动经验;有家政创业孵化运营经验;有开展交流会、座谈会、招聘会经验有举办培训班经验。以上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材料:如运营单位组织或参加各类活动获得省、市、县有关部门表彰的证明材料。
以上1-4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5、6项为可选择的补充材料。
九、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请文件:此项第八项的参照遴选要素说明,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规格排版。
(二)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信息真实可靠,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申请文件中凡有涂改之处,都应有申请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应准备1份申请文件正本、4份申请文件副本。每份申请文件须在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必须保持一致。申请文件的正、副本均需打印装订,由申请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文件正、副本装入封套中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和联系地址,于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公章。
十、遴选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9月19日(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湛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613办公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0759-3119275。
(四)评审时间:暂定202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具体时间视初审通过情况另行通知。
(五)评审地点:湛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
十一、申请受理及遴选环节
(一)需有3家及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遴选程序。
(二)遴选人在接收申请文件时检查文件的密封是否完整、封口处公章是否清晰完整,查验申请文件正、副本数量是否齐全。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组织人将不予受理,并退回申请人,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后,不得修改或撤回其申请文件。
(三)遴选人组织人员进行遴选。遴选小组负责对申请文件进行公平、公正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四)本项目采取比选原则。根据企业资质、同类工作经验、运营方案完整性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人。当第一中标人在收到确认中标通知后放弃本次合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顺延第二中标人作为本次遴选的中标单位,以此类推。
(五)遴选小组对申请人申请文件中的数据或情况有疑问的,可要求申请人进行现场说明或补充提供相关资料。
(六)在遴选过程中,遴选小组认定申请文件载明的数据不真实的,有权对该申请人作无效申请处理。
十二、遴选结果通知
(一)遴选结果将于遴选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官网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二)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经遴选小组会议审定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本次遴选结束后,中标人应在30日内完成运营管理合同签订工作,开展我市“南粤家政”产业园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