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结果以及2021年市级和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培育作用,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关于开展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和复评工作的通知》(湛人社函〔2021〕177号)等规定,经部分县(市、区)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专家评审、实地复核等程序,确定了2021年湛江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名单(见附件1)及2021年市级和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结果(见附件2、附件3),现予以公布。被评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每个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示范复评通过的,继续保留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称号,并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基地运营奖补;复评不合格或不参加复评的,取消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资格。市级复评通过的,继续保留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复评不合格或不参加复评的,取消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资格。
各县(市、区)要加强工作指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创新发展。各基地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奖补资金,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切实落实好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培育发展企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1. 2021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名单
2. 2021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复评结果
3. 2021年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结果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