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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20 17:06:07 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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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各地、各单位按要求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一、申报和评审时间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6年1月至3月受理申报材料,2026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具体时间由各评委会自行确定。

  (二)我市推荐省评审高级职称和委托省、外市评审中(初) 级职称的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按相应专业评委会办公室通知文件规定执行,申报材料按要求经各级审核并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

  (三)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申报条件、申报途径和材料、申报材料审核、评审组织、评审纪律、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发证以及其他要求,按《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规定要求执行。同时,要认真研读《2025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附件),遵照执行。

  (二)申报人根据本人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申报专业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同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相关证明材料。

  (三)须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 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进行网上填报,另有规定的专业除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打印(按顺序用胶水粘贴,切勿用订书钉装订),打印内容必须与系统所填内容一致。

  (四)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尚未分配有账号的单位应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设立“人事单位用户账号”(已申领的继续有效)。

  (五)我市未组建相应评委会需要委托省或外市评审的专业,申报材料须经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并出具委托函,否则评审结果不予认可。外市专业技术人员需委托我市评委会评审的,须经外市市级职称管理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函后,职称评审委员会方可受理。

  (六)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按《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及时调整和增补评委会专家库,并报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3年1期核准备案管理,超期备案的将取消职称评审权限。

  (七)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办公室按照《关于印发〈湛江市职称评审材料核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双(评前、评后)公示制度。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

  (八)各评委会办公室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按照“谁发证、谁查验”原则,规范发证资料归档保存,配合各评委会做好职称证书查验工作。

  三、部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渠道

  (一)中央、省驻湛单位(企业)或在湛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需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的,须经具有相关权限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函。

  (二)非公有制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职称申报点,按属地管理原则和有关程序要求受理本地非公有制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工作。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民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由法人单位所在地市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委托函,并经我市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

  (三)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我省各系列、各专业职称。申报评审职称时,实行的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评审程序、评审办法等与省内专业技术人才一致。对引进到我市或基层一层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的外籍或港澳台专业人才,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根据粤人社规〔2019〕38号文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四)高技能人才。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5号),由省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我市高技能人才可按粤人社规〔2022〕5号规定程序申报,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农村实用人才。我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经营管理、家政、烹饪等4个专业中(初)级职称分别由湛江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湛江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湛江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湛江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民间建筑、乡村戏剧、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杂技、传统工艺等6个专业中(初)级按程序委托省相应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高级职称按程序报送省相应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7号)要求,建立统一的全市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和各职称系列代表性成果清单,实现清单化、规范化、公开化管理。

  (二)各地人社部门、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要求,调整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梳理总结“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情况,进一步拓宽专业领域,扩大人员范围,优化评价机制,不断提高评审质量。认真组织开展 2025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培育更多“土专家”“田秀才”,壮大我省乡村专业人才队伍。

  (四)各地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守牢风险底线,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风险,确保职称领域无负面舆情,保障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平稳开展。

  (五)各地人社部门汇总整理本地区2025年度职称评委会员清单,列明职称委员会的名称、评审专业、层级、受理评审人员范围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单位、窗口地址、联系方式等,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3:(以此为准)湛江市市直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xls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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