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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3-09-08 17:03:00 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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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女联合会:

  为进一步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育儿妇女就业,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广泛开发设置“妈妈岗”岗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妇联组织要加大对“妈妈岗”的宣传,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岗位设置为“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方式。支持用人单位对负有照护儿童、失能老人或残疾人义务的其他劳动者,参照“妈妈岗”就业模式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

  二、建立一批“妈妈岗”用人单位名录。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会同妇联组织引导用人单位在为“妈妈岗”员工就业登记时主动申明相关岗位为“妈妈岗”。对设有“妈妈岗”的用人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在年底前建立用人单位名录,报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统一在就业公共服务网站服务专区公布。

  三、开展“妈妈岗”专场招聘会。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妇联组织要依托公共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畅通“妈妈岗”招聘求职信息收集、发布渠道,为“妈妈岗”供求对接洽谈提供免费场地,常态化举办专场招聘会等特色活动。各县(市、区)要在2023年底前至少开展一次“妈妈岗”专场招聘会。

  “妈妈岗”是促进妇女就业权益的重要举措,将纳入湛江市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妇联高度重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细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市人社局、市妇联将定期调度工作落实情况,首次报送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请各地人社、妇联部门按时间节点将工作落实情况分别报送市人社局、市妇联。

  市人社局联系人:就业促进科李子易,3119219。

  市就业中心联系人:人力资源市场科傅冠宝,3119265。

  市妇联联系人:宣传部岑嘉俐,3180357。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pdf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江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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