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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

时间:2022-04-18 15:23:15 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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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地址:

https://www.zhanjiang.gov.cn/rsj/

地址:

湛江市赤坎湾南路10号

领导成员信息:  

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秋文    办公室主任:陈海燕

传真:

电子邮箱:

0759-3119210

zjrsjbgs2020@126.com

信访部门:  

办公室

信访电话:  

0759-3119307

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揭明   电话:3119989

二、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组织协调机关各科室日常工作;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人力资源户头管理、信访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对外宣传等工作。
        负责人:陈海燕   电话:3119208

三、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申办出国(境)等工作;拟订在职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及涉外业务。 

       负责人:支少容      电话:3119216

四、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综合办理工作;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标准、程序、制度及机制建设;统筹协调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局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工作,提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协调专家咨询工作;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配套政策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制宣传等工作。

  负责人:李冰琪     电话:3119232

五、规划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综合规划科)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社会保险专项基金和就业资金调剂分配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承担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管理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承担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审核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承担统计管理、数据发布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项目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罗海艳           电话:3119201

六、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市场科)

  主要职责: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相关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国(境)外、省外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进入本市的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标准;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指导和监督有关人员调配工作。
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李学成    电话:3119396

七、调解仲裁管理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审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孟震宇        电话:3119325

八、培训教育科
  
主要职责: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指导实施企业职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拟定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划及相关政策并实施指导;执行技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拟订技校有关专项资金使用配套办法;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雪丽       电话:3119223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政策;拟订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和优惠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指导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指导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政策;承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置、调整和评审结果确认工作;指导、监督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承担博士和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人才规划和引进、培养工作;承担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及重大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的推荐、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境)外机构在本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牵头承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唐爱武         电话:3119326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主要职责: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事业单位进人考试工作;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政策;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承担市直和中央、省驻湛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相关工作。

  负责人:赵春年        电话:3119558

十一、劳动关系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管理规范;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审核市属和中央、省驻湛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组织、指导执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有关规定;审定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审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编制和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指导实施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相关办法;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负责人:梁轩     电话:3119320

十二、工资福利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市直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及离退休费统发和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审核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作总量的核定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负责人:周立明       电话:3119389

十三、养老失业保险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依法依规拟定机关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配套政策及组织实施;执行机关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基费率、基金征缴办法以及待遇项目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年度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负责审批事业、企业单位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关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政策规定,承办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依法依规执行征地项目报批过程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承办落实情况的审核审批工作;参与指导、监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拟订失业保险的配套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执行失业保险费基费率、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解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生育、死亡等有关待遇的配套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导、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黄媚      电话:3119602

十四、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及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执行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受理工伤申报,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认定工作;执行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标准、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组织对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覃春江       电话:3119229

十五、离退休人员服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负责人:王碧兰  电话:3119396

十六、湛江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指导、监督下级开展执法工作;调查、处理辖区内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开展全市性专项执法工作;协调跨县域执法;组织实施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负责执法人员定期执法资格培训。
        负责人:梁湛       电话:3119218


下属单位:


一、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负责全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招录面试的考务工作;承担粤东西北事业单位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承办各类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承办上级人社部门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何满       电话:3119308

二、湛江市人才服务中心(湛江市回国留学生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流动人员档案的服务工作;搭建人才供需对接平台,为企事业单位推荐、引进、交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智力开发、成果转让活动;承办企业干部的人事调动手续;实施大学生“三支一扶”乡镇基层服务项目;负责回国留学生服务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人:谢晓媛       电话:3119569

三、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负责人:王海东       电话:3119331

四、湛江市企业转制职工安置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置政策。负责国有、集体企业关闭、停产、改制、破产后的职工档案资料核对和界定经济补偿年限、补偿标准,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发放经济补偿金,指导理清企业历年拖欠的工资、社保费、医疗费。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基本生活补助金的发放与跟踪服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邓洪龙           电话:3119281

五、湛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评价、专项能力考核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承担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地级市分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督导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建设。协助评审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设。协助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梁明           电话:3119285

六、湛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湛江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

1、办公室

科室职责:综合协调各项业务工作,制定中心制度、方案、计划,组织开展内部督办和督查;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请示、总结、编撰等工作;负责中心党务、行政管理、会议组织、接待安排、后勤保障、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文电收发和处理、一般性文件的综合审核、纪要档案、安全保密和管理;中心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事档案、工资福利、考勤管理,年度考核;负责工、青、妇、纪检、计生、退休干部职工服务工作;承担本单位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

咨询电话:3119260

2、就业创业服务科

科室职责:负责为用人单位、失业职工和流动人员提供档案管理和服务,承接失业职工、流动人员组织关系管理;负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援助工作;负责统筹、开发、管理全市公益性岗位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新业态从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创业就业工作;指导全市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受理各类政策补贴申请;负责知青工龄核查认定工作。

咨询电话:3119276   3119277

3、劳动力管理科

科室职责:负责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就业服务管理;负责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接收基地建设;承办人社系统乡村振兴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市就业失业登记;负责就业失业监测工作;建立失业统计制度和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失业预防和调控机制;承办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等各类群体的就业失业情况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外省、市驻湛劳务办事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咨询电话:3119266

4、人力资源市场科

科室职责:协助做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负责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进行求职和招聘登记,提供求职和招聘信息;负责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促进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承办企业用工申报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岗位信息收集和组织举办各类招聘活动;指导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负责劳务交流合作。

咨询电话:3119376

5、能力建设培训科

科室职责:组织实施全市职业培训总体规划、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开展职业培训信息分析,指导和服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级培训;组织开展重点群体、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培训工作;承担全市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创业师资培训、创业培训;负责创业导师志愿团管理;组织开展创业项目库建设、创业项目推介等活动;指导开展重点促进就业工程的综合性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培训基地、返乡创业基地等就业创业载体建设;负责实施“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点促进就业工程。

咨询电话:3119273

6、规划信息科

科室职责:指导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落实全市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培训公共就业服务队伍;承办本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制定全市就业创业经费和促进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预算方案;负责市直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协助开展有关就业创业专项经费的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估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负责就业服务调查、统计、分析工作,综合研判分析就业形势。

咨询电话:3119291

负责人:王海东        电话:3119668

七、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直接经办社会保险登记、年审业务;负责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缴费申报审核;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经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和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  

  三、负责与地方税务部门、财政部门进行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协调、信息的传送和反馈。  

  四、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  

  五、受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并负责具体操作;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和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存储、划拨、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六、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  

  七、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  

  八、按照上级统一规定,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考核规范以及内部自律工作。  

  九、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3367994、336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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