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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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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4 21:15: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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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从严把握公开范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涵盖行政法规文件、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2024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等信息10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信息170余篇,办理答复网民反映的业务咨询0件、12345投诉1件、建议9件,回复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 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修订完善《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信息报送制度》《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制度》等制度;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安排专人专管,加强局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公开内容围绕经济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发改系统的重点工作及社会关注的经济热点和与本部门相关的民生信息;同时,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粮食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挂网信息均要求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保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超前谋划不够、内容挖掘不深、调查研究不到位等问题,个别科室和直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数量偏少、质量不高、报送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努力使政府信息工作更加符合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二是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4年,我局未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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