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公布、第310号修订)等有关要求,结合2026年度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部署,我局对2013年以来制定印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湛江市司法局审查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
《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的通知》(湛粮联[2024]12号)等3件文件继续有效,作为本部门行政管理的依据。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二、予以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
《关于印发〈湛江市市级储备成品粮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湛粮联[2017]7号)因不再适配现行管理工作实际予以废止,于2026年10月26日废止,自废止之日起不再执行。
三、宣布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
《关于印发〈湛江市粮食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湛江市市级储备粮代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湛粮联[2018]9号)等2件文件,因有效期届满停止执行。
清理结果详见附件。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清理结果,及时调整相关行政管理依据,做好政策衔接和工作过渡,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保留类)
2.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类)
3.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失效类)
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1
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保留类)
附件2
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类)
附件3
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失效类)
附件: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盖章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