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物资储备库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湛发改重点[2019]48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单位委托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湛江市物资储备库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项目建设信息情况公告,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湛江市物资储备库项目
二、建设单位:湛江市粮食储备中心库
三、风险评估单位: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中135号5楼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9-2135666
邮箱:1256757582@qq.com
四、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物资储备综合基地,承接湛江市政府市级储备的职能。占地面积约17.4417亩(11627.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00㎡。建设内容包括:一栋物资储备车间,一栋业务用房(含生产辅助用房、管理用房)以及室外道路广场、绿化等,主要用于储备应急救援物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物资、救灾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项目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五路3号(新村粮食仓库),现状有部分旧房等待清拆,东侧是东新路,北侧是加油站。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告对象为受拟建项目建设和运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建设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3、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4、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六、公告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请在上班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评估单位联系。
2、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于2022年4月1日截止。
湛江市粮食储备中心库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