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湛江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9年机构改革后,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行政管理职能由市民政局划转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提高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益,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理顺管理机制、提升应急效率,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制定了《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湛江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由7个章节组成,分别为总则、储备购置、储备保管、物资动用、经费保障、责任追究、附则,共三十条。
(一)总则。从宏观层面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及依据、定义、遵循原则等。按照部门职能,明确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市粮食储备中心库的职责分工。
(二)储备购置。明确了市级救灾物资储备有年度购置和紧急购置两种方式,并规定了储备物资验收入库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
(三)储备保管。重点对物资在库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 明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的储备方式、仓库要求、储存要求、报废处置、物资补充、信息化管理等内容。
(四)物资动用。明确了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调用的情形、调用原则、调用程序、物资前置、物资接收、物资回收等内容。
(五)经费保障。规定了市财政局应将救灾物资采购、储备、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明确了预算编制相关单位工作职责以及经费的核定原则。
(六)责任追究。重点对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中相关单位和个人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处分等内容进行规定。
(七)附则。对各县(市、区)制度建设提出要求,并明确了《办法》解释单位和实施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