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教育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教育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2025年湛江市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2025-09-11 17:15:58 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打印】 【字体:

  为做好湛江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湛江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湛江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湛江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湛江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湛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2025年湛江经开区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由霞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的继续由坡头区教育局具体负责。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或认证为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受理范围

  湛江户籍、湛江居住、在读研究生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时间安排

  湛江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于10月10日开始,满足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申请。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报阶段

  “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间: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7:0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完成报名及提交材料。

  (二)现场审核阶段

  现场审核时间:10月15日9:00至10 月16日17:30。湛江市不支持“全程网办”,已通过网上申报者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确认点(教育局)现场确认才算完成,(详情见各确认点注意事项及公告)。

  (三)证书发放时间,由确定点另行通知。

  五、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

  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下载入口为“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二)报名。

  1.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下载入口为“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2.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正确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湛江市教育局”。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本人户籍(居住证或驻粤部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选择本人在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港澳台人员选择本人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

  (三)选择确认点。

  湛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确认点均为各县(市、区)教育局,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生证等正确选择确认点:

  湛江市户籍的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居住地在湛江(含驻粤部队)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湛江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选择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港澳台人员选择本人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其中,户籍地、居住地或部队驻地在湛江经开区的申请人现场确认点选择霞山区教育局,户籍地、居住地或部队驻地在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的申请人现场确认点选择坡头区教育局。

  确认填写的认定信息无误后,提交认定申请,取得报名号,只有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并注意保存备查。

  (四)材料申报及审核。

  湛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申报及审核的方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本人网上报名完成后须携带所需材料,在指定时间到相应确认点(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才算完成。

  认定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

  (1)湛江市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持有湛江市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湛江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其中:

  (1)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申请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仅以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核原件、留复印件备查。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核原件、留复印件备查。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留学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学历认证。

  申请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认定报名前完成学历认证,学历认证方式见附件5。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湛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湛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每月组织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测试动态信息可关注“湛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师圈”小程序发布关于市语委办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公告。市语委办联系电话:3130053。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须有落款日期及医院盖章))。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原则上统一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也可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具体体检医院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关注附件2。

  指定医院主检医生确认申请人怀孕的,免检胸透(主检医生须在体检单上写明情况、申请人须在认定时间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才能领取资格证,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特别提示:部分指定医院星期六、日不受理体检,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就近参加体检。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3、4),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认定机构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此证件照用于粘贴在资格证上,与网报时上传照片、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申请人应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学科等重要信息,并贴在体检表的左上角上交。

  照片须显示衣领及双眉、双耳、双肩,不得佩戴饰物,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翻拍照、不规则手机自拍照等,不得进行软件美化处理,相纸为贴纸、模糊变色的照片均不可使用。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9.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的申请人需提供:普通话证、毕业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专业及类型属于全日制师范生)、含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以便认定机构核实师范生身份。按照相关规定,该类师范生如果已经以师范生身份免试申请通过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如需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证书,不再适用免试认定,须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对于存疑的师范生材料,认定机构将向申请人的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函查申请人申报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明材料(具体请查看认定机构的通知)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五)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个人承诺书的签名要求清晰完整,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的签名位置不准确、字迹不清晰或显示不完整,可重新上传,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七)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湛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湛江教育、湛江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和湛江各认定机构咨询电话,联系方式见附件2。

   (八)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在2025年10月27日前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技术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材料报湛江市教师发展中心审核。

  相关表格下载见附件。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2:指定体检医院注意事项及确认点咨询电话.doc

       附件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附件5:学历认证方法.doc

                          


 湛江市教育局

  2025年9月11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