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关于印发《湛江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5-07-31 09:14:27 来源: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打印】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现将《湛江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涉及我局的9项责任进行分解,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湛江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相关科室(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积极主动抓好交通运输行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

序号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责任科室(单位)

1

(1)合理规划建设各类交通建设项目,推进绿色交通发展。

规划科

(2)指导各地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配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构建城市绿色交通管理网络。

综运科

2

(1)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安监科、相关科室、单位按职责负责

(2)指导省重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落实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督促交通项目建设单位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配合和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监督检查。

基建科牵头,质管科、公路事务中心配合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交通运输污染监督管理。

相关科室、单位按职责负责

3

负责推进全市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牵头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增强码头水污染防治能力,协同推动港口货物多式联运。严把新建船舶运力审批关。

港航科牵头,港航事务中心配合

4

(1)按职责负责指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经营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监管。

综运科、港航科、执法各科室按职责负责

(2)负责对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企事业单位资质许可,对专用车辆、驾驶、押运人员进行管理,规范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

综运科牵头、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落实

(3)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建立营运车辆业户清单,配合做好高污染营运车辆的淘汰工作。

综运科牵头、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落实

(4)加强危险货物、危险废物道路运输活动的日常监管。

综运科、法监科、执法各科室,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按职责负责

(5)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生态环境污染事件。

安监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按职责负责

(6)根据职责做好道路扬尘污染监管和防治工作。

法监科牵头,执法各科室落实

5

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运输保障工作。依法指导运输经营者,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综运科

6

(1)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指导机动车维修单位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和申报工作。监督机动车维修单位对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维修。

综运科牵头,道路事务中心落实

(2)指导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

项目建设前期由规划科负责,在建项目由基建科负责,建成项目由管养部门负责

7

(1)负责指导公路、港口交通设施设噪声治理工作,制定、修改交通运输相关规划时,综合考虑公路、水路、港口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规划科、基建科、港航科、质管科、公路事务中心按职责落实

(2)加强管辖范围内的公路维护和保养,保持减少振动、降低噪声正常运作。

基建科牵头,公路事务中心落实

(3)依职责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相关科室、单位按职责负责

8

负责联系市邮政局落实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促进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督促邮政业禁止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寄递服务。

安监科

9

负责联系湛江海事局和交通运输部驻湛机构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安监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按职责落实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