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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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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坡头区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超过180天未年审及应审的公告

时间:2018-03-16 16:27: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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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坡头区各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者: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和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6个月运输车辆问题的批复》(湛交运[2014]150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对截止201841日逾期超过180天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营运车辆依法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注销手续及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至20180331日前应审营运车辆(具体车辆名单详见附件)。请涉及的经营者于2018331日前持相关年审资料到坡头区交通运输局办理审验手续,如未办理,我局将依法对其《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被注销的车辆禁止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并将道路运输相关证件上交我局运输管理股。(根据《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道路运输黄标车淘汰和治理工作的通知》湛交安[2017]70号的要求:2017年基本淘汰黄标车。201811日以后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及逾期超过180天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营运车辆依法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注销手续,附:车辆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1.货车超过180天未年审及应审车辆2018.3.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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