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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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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赤坎辖区黄标车的公告

时间:2017-12-08 10:57:03 来源:赤坎运管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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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坎辖区的各货运经营者: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印发 2014 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环发 [2014]130 号)规定,“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为推进本辖区的黄标车清理工作,本总站将于 2107 12 31 依法注销本辖区所有黄标车,请各黄标车主于 2017 12 31 日前 把黄标车的有关营运证件交回本总站货运股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赤坎道路运输管理总站关于注销黄标车营运资质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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